活動時間
2012/3/9~2012/4/5
活動方式
Step1. 選擇其中一部你想支持的國片,進行應援活動。
Step2. 按讚加入拉手『好物粉絲團』。
Step3. 分享活動訊息到FB塗鴉牆,邀請朋友一起來為國片加油!
票選規則
每個FB帳號每天可投一票
活動獎項
秀泰影城電影票1張,每週10名,四週共40名
達美樂折價券1張,每週10名,四週共40名
拉手網紅利金200元,每週5名,四週共20名
苗栗泰安觀止露天風呂券2張,每週3名,四週共12名
名單公佈
將於2012/3/16、3/23、3/30、4/6公佈各週得獎名單,並同時寄發得獎通知信至得獎者Facebook 信箱。 得獎者需於2012/4/20前回覆相關資料,逾期則自動取消得獎資格。
領獎方式
方式一、獲得「秀泰影城電影票、達美樂折價券、苗栗泰安觀止露天風呂券」之網友將根據得獎者於得獎信回覆的資料、活動結束後統一寄出。

方式二、獲得「拉手網紅利券200元」之網友 本活動紅利金將於101年4月30日23:59分匯入得獎者拉手網帳戶,請確實於得獎信中回報您拉手網註冊帳戶E-MAIL,本活動紅利金使用期限為101年4月30日~101年5月31日,紅利金逾期無效,不得要求再度領取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提供紅利使用、抵用現金或恢復未使用之紅利且不得有異議。拉手網紅利僅限帳戶所有者使用,無法轉讓至其他帳號,不可轉換為現金或其他贈品。每次紅利折抵金額不可超過應付金額的50%,且無條件進位,假設購買500元的商品,則可抵用金額為250元整。若使用紅利購買商品,日後辦理退貨,包含審閱期間內退貨及商品未使用退購物金,該紅利將於退貨同時取消,不再歸還至帳戶中。
注意事項
  1. 每個FaceBook帳號限得獎一次。
  2. 參加本活動之所有資料均由活動執行單位保有,作為獎品寄送依據名單。
  3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參加活動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活動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  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活動執行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活動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  5. 本活動開放給台灣地區(包括台、澎、金、馬)之全體居民參加,但主辦單位之員工或親屬及廣告代理商、通路經銷商和其他配合廠商之員工不能參與本活動。
  6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活動執行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  7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執行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活動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8. 活動執行單位保有審核參賽資格之權利。
  9. 若遇獎品數量不足,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。
  10. 參賽得獎者需填寫勞務報酬單,並提供身分證正反影本給活動執行單位,完成領獎手續。
  11.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,獎項部份不得折抵現金;活動執行單位保留更換獎品之權利。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,中獎金額或獎項若為新台幣1,000-20,000元(含20,000元),中獎人須申報當年所得,拉手網將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予獲獎人。中獎金額或獎項若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,依法應扣繳10%之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依法扣繳20%之稅金),若中獎者未能依法繳納稅金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  12. 對於本活動若有任何疑問,請寄信至eventblog@pixnet.net,活動小組將儘快為您處理。